藝文 / 學生團體
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【2014場地租借辦法 藝文/學生團體】
一、宗旨
由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台文創)所經營之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以下稱本園區),本於共同支持藝文創作及展演活動的理念,特針對非營利性藝文團體制定相關的租借要點。
二、申請資格
- 登記立案之非營利藝文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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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專院校藝文及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系所或學術單位。
★ 限名義及實質均由上述團體主辦之活動
三、適用活動類型
- 一般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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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文團體排練場地及記者會場地使用優惠
備註:
- 非營利藝文團體及藝文相關科系,通過申請得適用此優惠方案。
- 申請辦法:依【場地使用租借流程】辦理,檢附之節目企劃書須包括以下資料:申請單位名稱、活動名稱、使用日期與時間、內容簡介、申請單位介紹、製作群名單及人員簡介、售票方案、宣傳計畫、活動預算規模
四、場地使用收費一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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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所有場館均不含任何清潔、電費、器材租借及廣告刊版費用。
※ 保證金收取原則:場館使用租借連續承租4天(含4天)以內,則以日保證金金
額收取;如租借使用日連續5天(含5天)以上,則以場租總價金之四分之一計算。
說明:
- 場地租借以「天」為計算單位,使用時間為08:00-22:00;夜間超時(22:00-次日8:00)以每小時$10,000(未稅)計算。
- 2014年起每度$ 8元(6-9月夏季每度電11元) ,上述皆未稅,不足1度以1度計算。
- 各場館除基本設備外,器材如需租借請填租借表單,費用另計。
- 場地租借每日提供垃圾清運2袋,如有超量垃圾需另外購買$100(含稅)/袋;場地租借費用不含任何清潔,結束後需自行復原,如有需要則另行報價;大型活動(人數上千人)清潔與管理費另計;並需加裝流動廁所。
- 場地租借無附加任何活動用停車位及折抵優惠,但可依活動提供停車一次結算服務。
- 場地租金及保證金需於活動進場前全額繳清,否則園區有權拒絕活動進場,保證金於活動結束撤場後,扣除以上相關費用支出,確認無損壞後,則於每月雙週週五以匯款方式退還。
五、本辦法適用於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場地租借。
六、場地租借申辦手續及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,悉依【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要點】規範。